关于申报2023年度山东省文化和旅游优秀研究成果的通知

信息来源:科研发展处  发布时间:2023-09-20  浏览次数:1149


各院部、各处室:

为充分发挥研究成果对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的驱动、引领、示范作用,近期,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开展2023年度山东省文化和旅游优秀研究成果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方向

(一)重点

1.黄河、大运河、齐长城文化保护与传承研究

2.山东文化遗产传承保护与合理利用研究

3.文化数字化保护和利用研究

4.智慧旅游发展研究

(二)一般

文化、旅游、文物研究

二、申报条件

(一)成果应当符合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坚持理论联系实际。

(二)成果具有较高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对文化和旅游发展具有积极推进作用。

(三)成果完成时间为202011日以后,包括已出版的专著、编著,公开发表的论文,研究报告等。

1.专著、编著,需提交封面、目录、版权页扫描件,著作原件及1500字内容摘要。

2.论文,需提交期刊封面、目录页及全部论文页的扫描件(非照片),同时需提交电子版本(word版本或从知网、万方等论文数据库下载的版本)。

3.研究报告,需已完成鉴定结项,有鉴定结项证书复印件等。

4.发展规划、政策文件、建设方案、操作指南、标准研究文本、工作总结等不属于本次征集范围。

5.申报成果如有密级,必须按保密要求作脱密处理后再行申报。

6.之前已经参与省文旅厅组织的成果评选的项目不能申报。

三、材料报送要求

请以部门为单位于20231010日前,将申报成果5份(至少1份原件),申报表和汇总表各1份报送到科研发展处(办公楼408室),相应电子版发至刘淑青老师OA邮箱。联系电话:86051663

 

科研发展处

2023920

   

附件1:山东省文化和旅游优秀研究成果申报表

附件2:山东省文化和旅游优秀研究成果推荐汇总表

附件3:科研诚信承诺书

 

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