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请根据各自实际,结合教学和科研需要,本着质量优先、服务发展的原则,制定本学期“海斯曼”系列学术活动计划。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海斯曼”系列学术活动的主题为涉及学校各专业领域的前沿理论、研究进展、研究成果等相关学术问题。
二、举办形式
“海斯曼”讲坛主要面向学校师生,邀请校外知名专家做学术报告;
“海斯曼”课堂主要面向学校学生,邀请校内专家做专题报告;
“海斯曼”博士沙龙为圆桌研讨会,与会者围绕某一学术主题或者专业领域前沿热点开展研讨。
每场学术活动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5小时。
三、报告人资格
“海斯曼”讲坛的报告人一般为各高校、科研院所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博士以上学位的专家学者;或为担任企业总经理或总监以上职务的行业资深人士。
“海斯曼”课堂的报告人以校内教师、学术带头人为主,原则上要求副教授以上职称,或为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
“海斯曼”博士沙龙的主持人为校内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含在读)或副教授以上职称的专业教师。
四、具体要求
(一)与学校“双高计划”建设项目、技术技能创新服务相关的选题优先推荐。
(二)本学期各二级学院举办3场“海斯曼”学术活动,“海斯曼”讲坛、“海斯曼”课堂、“海斯曼”博士沙龙各1场,马克思主义学院、基础教学部举办2场“海斯曼”学术活动,可根据专业特点任选两种举办形式。
(三)学术活动计划避免在时间安排上过于集中。学术活动计划由二级学院院长签字确认后,由科研发展处审核汇总,择优推荐,报校领导批准。
(四)各举办单位安排专人全程负责学术活动,举办前3个工作日,向学校科研发展处和党委宣传部(意识形态审查)分别提交申请;活动完成后,做好总结、宣传和备案工作。科研发展处负责跟进监督。
五、报送时间及要求
请以二级学院为单位,于2023年9月7日前将本部门的活动计划纸质版报至科研发展处(办公楼408室),电子版发至刘淑青老师OA邮箱。内线电话:51663。
科研发展处
2023年8月31日
附件: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海斯曼”系列学术活动计划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