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各处室:
根据《青岛市科普教育基地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青岛市科协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度新增青岛市科普教育基地申报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符合创建科普教育基地认定申请条件,为社会和公众提供科普服务的各类法人单位,在获批区(市)级科普教育基地后,均可申报青岛市科普教育基地。
二、申报认定程序
(一)推荐。科普教育基地由区(市)科协负责推荐。各区(市)科协参照认定标准对拟申报单位进行初步审核。审核达到相应标准,方具备申报资格。区(市)科协根据对申报单位初审情况,择优排序推荐。
(二)评审。市科协组建科普教育基地认定专家组,由专家组对申报单位进行实地勘察、评审排序后,择优确定拟认定青岛市科普教育基地名单。评审结果面向社会公示。
(三)认定。经专家评审、社会公示后,由市科协命名颁发标注有效期的“青岛市科普教育基地”牌匾和认定文件,并向社会公布。
三、报送时间
请以部门为单位于2023年6月12日前,提交《青岛市科普教育基地申报书》(一式二份)、《2023年度青岛市科普教育基地申报汇总表》(一份)连同近三年相关辅助材料报送至科研发展处(办公楼408室)。相应电子版发送至刘淑青老师OA邮箱,逾期不予受理。联系电话:86051663。
科研发展处
2023年5月4日
附件:1.青岛市科普教育基地认定管理办法
2.青岛市科普教育基地申报书
3.2023年度青岛市科普教育基地申报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