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各处室:
根据《山东省国资委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全省国资国企系统优秀研究成果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学校2022年度全省国资国企系统优秀研究成果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符合下列条件并在2022年度形成的属于国资国企工作领域的调研报告、决策咨询报告、论文或其他应用性研究成果(不含专业技术类成果)均可参加评选:一是全省国资国企系统有关单位或个人独立或合作完成的研究成果;二是与系统外单位或个人合作完成,但由系统内单位或个人担任第一作者的研究成果。国家法律法规及申报单位内部规章中明确规定属于保密范围或署名有争议或其他不适合参评的研究成果不得申报。领导讲话、工作总结、会议材料等不列入评奖范围。所有参评成果每篇作者原则不超过8人。
二、奖项设置及评选标准
本次评选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重点查看研究成果的应用情况,成果的思想性、科学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以及文字综合水平。研究成果应用情况请在登记表中的应用情况一栏做简要说明,主要包括:一是被国家级、省级核心刊物刊登或被编入高校教科书案例情况;二是进入市级以上党委、政府决策情况;三是得到国家部委、省直部门或市级以上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情况;四是市级以上国资监管机构、国有企业依据该成果制定文件或做出决策情况;五是依据该成果创造的经验做法推广情况等。
三、注意事项及报送内容
(一)研究成果应具原创性。如发现以剽窃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全省国资系统优秀研究成果称号的,将撤销称号并对申报单位和申报人进行通报批评。
(二)申报人需填写《全省国资国企系统优秀研究成果申报汇总表》(附件1)和《全省国资国企系统优秀研究成果登记表》(附件2),同时报送研究成果word版本。
四、报送时间
请以部门为单位于2023年5月6日前,将《全省国资国企系统优秀研究成果申报汇总表》和《全省国资国企系统优秀研究成果登记表》、研究成果word版本及研究成果应用情况证明材料电子版发至刘淑青老师OA邮箱。联系电话:51663。
科研发展处
2023年4月18日
附件1:全省国资国企系统优秀研究成果申报汇总表
附件2:全省国资国企系统优秀研究成果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