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第二十一届青岛市学术年会论文的通知

信息来源:科研发展处  发布时间:2023-03-10  浏览次数:713


各院部、处室、中心:

根据青岛市科协《关于征集第二十一届青岛市学术年会论文的通知》要求,为鼓励我校科技工作者积极参加学术交流活动,现向全校师生公开征集学术论文。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文内容范围

重点围绕以下方面开展的调查研究:

1)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科学,医药科学,农业科学的学科发展和科技创新;

2)推进青岛七大优势产业链、十大新兴产业链发展;

3)加强科技社团组织建设、党建工作。

二、征文要求

1、投稿请务必在邮件中明确说明论文内容符合上述范围中哪一方面。

2、要求主题鲜明,论点清楚、文字通顺,表述简明,全文不超过5000字。

3、论文格式要求:

(1) 论文题目(第一行):二号黑体,居中排。

(2) 作者姓名(第二行):小四宋体,居中排。

(3) 所属学会、工作单位、邮编(第三行):加小括号,五号楷体,居中排。

(4) 摘要(第四行):前面空四格,“摘要:”用小五黑体,内容200字左右,用五号楷体。

(5) 关键词:前面空四格,至少列出三个关键词,中间用分号。“关键词:”用小五黑体,其他字用五号楷体。

(6) 正文:五号宋体。一级标题用五号黑体,二级标题用五号楷体。文中所用计量单位,一律按国际通用标准或国家标准,并用英文书写。文中年月日、数字一律用阿拉伯数字表示。

(7) 参考文献:五号楷体。按照参考文献著录格式(国标GB/T7714-2015)统一为文末注。

(8) 论文投稿时请务必注明如下所有信息:第一作者的单位(须与前文中单位标注一致)、职称、职务、通讯地址、电话、电子邮箱。

(9) 带图的论文请提供可编辑(矢量图)或tiff格式(分辨率大于600 dpi)的原始图文件。并注明图表名称(小五号黑体,有图注文字的用小五号楷体)。

4、如系已公开发表过的论文,仅限于20224月至20233月之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科研报告、综述文章,并请在文后注明发表刊物的名称、卷期号、页码、出版单位及出版时间。鼓励作者提交未公开发表的学术成果,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5、论文请用WORD录入,仅需提交电子版。

三、其他要求

1、科协将对所有投稿论文进行内容和格式预审,未通过预审的论文将被直接退稿,不予退回修改,不收取任何费用;符合征文范围的格式要求的论文将收取审稿费200元,具体汇款账户信息请及时关注预审结果通知邮件,并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前完成汇款。

2、青岛市科协将组织专家对通过初审的论文进行创新性和科学内容审查,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并符合出版要求的论文将入选《青岛市学术年会论文集(2023)》,未入选的论文不予退稿、退费,具体情况请关注邮件通知。

3、《青岛市学术年会论文集(2023)》由国家级出版社公开出版。根据《著作权法》规定,编委会、编辑部和出版社有权根据出版要求对来稿作文字性修改或索要原始图文件等数据,请作者积极配合,已入选论文因作者不配合导致无法顺利出版不予退稿、退费。

4、涉及保密内容的文章请勿投稿,否则文责自负。

5、请以部门为单位于320日前,将参选论文电子版发送至刘淑青老师OA邮箱。内线电话:51663

 

科研发展处

2023310

 

附件:关于征集第二十一届青岛市学术年会论文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