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山东省国资国企系统优秀研究成果的通知

信息来源:科研发展处  发布时间:2022-03-12  浏览次数:592


各院部、处室、中心:

根据《山东省国资委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全省国资国企系统优秀研究成果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学院2021年度全省国资国企系统优秀研究成果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符合下列条件并在2021年度形成的属于国资国企工作领域的调研报告、决策咨询报告、论文或其他应用性研究成果(不含专业技术类成果)均可参加评选:一是全省国资国企系统有关单位或个人独立或合作完成的研究成果;二是与系统外单位或个人合作完成,但由系统内单位或个人担任第一作者的研究成果。国家法律法规及申报单位内部规章中明确规定属于保密范围或署名有争议或其他不适合参评的研究成果不得申报。文字一般不超过6000字。所有参评成果每篇作者原则不超过8人。

二、注意事项及报送内容

1.研究成果应具原创性。如发现以剽窃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全省国资系统优秀研究成果称号和奖励的,将撤销称号与奖励,并对申报单位和申报人予以通报批评。

2.申报人需填写《全省国资国企系统优秀研究成果申报汇总表》和《全省国资国企系统优秀研究成果登记表》,同时报送研究成果word版本。

如研究成果有以下方面应用情况,请在研究成果最后一页附简要说明:一是被国家级、省级核心刊物刊登或被编入高校教科书案例情况;二是进入市级以上党委、政府决策情况;三是得到国家部委、省直部门或市级以上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情况;四是市级以上国资监管机构、国有企业依据该成果制定文件或做出决策情况;五是依据该成果创造的经验做法推广情况等。

三、报送时间

请以部门为单位于2022322日前,将《全省国资国企系统优秀研究成果申报汇总表》和《全省国资国企系统优秀研究成果登记表》、研究成果word版本及研究成果应用情况证明材料电子版发至刘淑青老师OA邮箱。联系电话:51663

 

科研发展处

2022312

   

  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