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课题负责人:
按照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评审办公室的工作部署,现将往年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结题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考规定
请认真阅读《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管理办法(暂行)》,根据此办法要求结题。
二、提交材料要求
请将以下材料按照顺序装订成册:
1.鉴定结项申请;
2.课题申报书;
3.立项证书复印件;
4.未按时完成项目需提交延期申请;
5.项目成果资料;
6.《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鉴定结项证书》。其中,鉴定专家组由5位以上(含5位)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业专家组成,每单位专家不得超过2人,不得作为鉴定组长。
三、资料提交时间与方式
请课题负责人集中于2021年3月15日10:00前将装订成册材料一式三份,结题汇总表一份报送科研发展处(办公楼408),相应电子版发送到王萍老师OA邮箱,联系电话:86051663。
科研发展处
2021年3月2日
附件:
1.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管理办法(暂行)
2.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鉴定结项证书
3.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重要事项变更申请
4.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结题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