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处室、中心:
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按照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1)要求进行申报。
申请者应认真阅研《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及以往立项情况,提高申报质量,避免重复申报;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三年申报资格。
二、我院申报工作时间安排
1.2021年3月5日10:00前,各院部、处室、中心统一将申请评审书(附件2)、申报汇总表(附件3)、课题申报形式审查表(附件4)电子版发送至王萍老师OA邮箱(邮件主题:二级院部或职能部门名称+教育部社科一般项目申报;每个课题的申报材料放入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名称为“课题类别+主持人姓名”),逾期不予受理。
2.2021年3月6日-17日,科研发展处请专家对项目进行指导,提出修改意见。课题主持人参照修改意见完善申请评审书内容。
3.2021年3月18日-22日,课题主持人登录“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 填报,完成网上申报工作。科研发展处同步进行审核。
4.2021年3月23日10:00前,各院部、处室、中心统一把最终的申请评审书电子版(WORD文件格式,与系统提交内容一致)发至王萍老师OA邮箱,无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
三、请二级院部、职能处室、中心应切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格按照条件进行形式审查,课题负责人、科研秘书签字后,于3月23日将课题申报形式审查表纸质版报科研发展处备案,相应电子版发到王萍老师OA邮箱。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研发展处,联系电话:86051663。
科研发展处
2021年1月29日
附件:
1.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请评审书
3.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汇总表
4.项目申报形式审查表
5.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6.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一般项目申报常见问题释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