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调研山东(2016)”社会调查项目和山东省金融应用研究重点项目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6-06-15  浏览次数:108

各院部及相关部门:

“调研山东(2016)”社会调查项目和山东省金融应用研究重点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批示精神,坚持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充分发挥课题在人才培养、学科建设中的杠杆作用,体现应用性、针对性,提高服务党委政府决策的能力和水平。

二、选题方向

(一)“调研山东(2016)”社会调查项目

“调研山东(2016)”社会调查项目主要为省委省政府提供决策服务,要符合社会调查特点,可选择结构式访谈、个案调查或典型调查等多种方式,调查地点须有代表性,可为省内的一地或多地。

1.改革举措有效落实工作机制问题的调查研究

2.科技体制改革和创新机制调查研究

3.山东省培育特色小镇与城乡统筹发展问题调查研究

4.山东省新型城镇化现状及发展对策调查研究

5.新形势下深化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问题调查研究

6.山东省国有企业党的建设问题调查研究

7.山东省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现状调查研究

8.加强党的机关建设问题的调查研究

9.新常态下加强金融风险防控研究

10.山东省标准化建设现状及发展对策调查研究

11.山东半岛自主创新示范区体制机制调查研究

12.山东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问题调查研究

13.山东省新兴产业体系建设问题调查研究

14.欠发达地区精准脱贫问题研究

15.党的十八大以来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社会公众认知度调查研究

16.移动互联时代全民阅读现状调查研究

17.山东省公共卫生和医疗体系现状及发展对策调查研究以上选题范围仅供参考,各团队可进行必要的细化和充实,也可根据实际自主选择其他有关民生热点的题目。

(二)山东省金融应用研究重点项目

该项目由省社科联、省金融学会共同主管,申报项目应紧紧围绕我省经济金融形势,以深入研究当前经济金融领域出现的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为重点,开展有地方特色和区域优势的基础理论研究和应用对策研究,为山东省经济金融事业健康发展提供理论和决策支持。

1.新常态下提高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效率的路径探讨

2.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支持机制研究

3.中韩自贸区框架下金融服务创新/资本项目开放/跨境资本流动/小币种自由兑研究

4.市场与政府扶持相结合的农村金融资源配置体系研究

5.区域金融改革与金融支持区域经济发展问题研究

6.多元金融组织体系、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发展助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研究

7.供给侧改革路径中去产能与稳增长之间的关系研究

8.普惠金融/共享金融发展与精准扶贫策略研究

9.互联网金融与区域性金融风险研究

10.新时期金融业/互联网金融混业经营与监管体制改革研究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者须是山东省(含驻鲁单位、机构)各教学单位、社会科学研究、社科类社会组织和实际工作部门的工作人员。项目承担者属多人的,由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其中,“调研山东(2016)”社会调查项目仅接受团队申请,不接受个人申请。

(二)申报者一般应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三)每个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得同时申报省社科联本年度设立的其他各类课题及项目。承担上年度山东省社科普及与应用重点项目和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课题未结项者,不得申报本年度“调研山东(2016)”社会调查项目、山东省金融应用研究重点项目。

(四)申报者应根据确定的选题方向,对应填写《“调研山东(2016)”社会调查活动项目申报书》(一式2份)、《“调研山东(2016)”社会调查活动项目内容简介(活页)》(一式10份)、《山东省金融应用研究重点项目申报书》(一式2份)、《山东省金融应用研究重点项目内容简介(活页)》(一式10份)。所有材料要求A3纸双面打印,中缝骑马订,一起装入档案袋内,于2016年6月27日前报科研发展处(办公楼408室),相应电子版发王萍老师OA邮箱。联系电话:86051663。

四、项目实施

(一)项目确定。在面向全省公开申报、公正评选、社会公示的基础上,确定为2016年度山东省社科联立项项目,正式行文公布,下发立项通知,签订协议书。

(二)项目分类。根据划拨经费情况分为资助类项目和自筹类项目两种。资助类项目立项后,“调研山东(2016)”社会调查项目每项资助20000元,山东省金融应用研究重点项目每项资助10000元,经费分期拨付,由项目组按照协议书要求组织实施。

(三)项目管理。两类项目分别立项后,均作为山东省社科联课题管理,资助经费拨付主管部门,项目日常管理由所在单位负责,项目结项等事宜由省社科联科普部负责。

 

 

科研发展处

 2016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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