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青岛市“双百调研工程”2016年度调研课题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6-03-31  浏览次数:119

各院部及相关部门:

青岛市“双百调研工程”2016年度调研课题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重大战略部署,把握全面深化改革的大势,立足青岛实际,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组织全市社会科学力量,研究新情况、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为加快建设宜居幸福的现代化国际城市提供智力支持。

二、课题要求

课题的设置和研究要紧紧围绕课题研究指导思想,立足青岛实际,以充分调研和科学研究为基础,认真总结经验,深入探索规律,集中力量攻关。课题调研必须在全面、深入、求实上下功夫,扎扎实实地搞好实地调查和研究,找准目标,掌握情况,如实、全面地反映问题。要积极运用多种调研方法,提高调查效率和质量。要坚持实事求是的精神和严谨的治学态度,面向实践开展对策研究,找准理论和实践的结合点,提出具有较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对策建议。

三、课题指南

申报人须围绕课题指南,结合本人研究专长,立足青岛实际,进行申报。

四、申报要求

青岛市“双百调研工程”2016年度资助课题立项数量为50项、自筹经费课题立项数量为10项,作为市级课题管理。

(一)各申报者请认真选题,仔细阅读填表说明,认真填写《青岛市“双百调研工程”课题申报表》,确保申报课题的质量与水平。“双百调研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初选,选题、课题组成员、课题设计不符合申报要求的或申报表填写过于简单的课题不参加立项评审。

(二)同一课题不能重复申报;已获得市级或市级以上立项的课题,不得参加申报;已承担“双百调研工程”课题尚未完成的,不得主持申报。鼓励中青年社会科学工作者参加或主持课题研究。申报课题必须经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同意,每项课题的负责人仅限一名,承担信誉保证,课题组成员一般不少于3人,限定每人可主持申报一项,参与一项。申报课题的负责人和成员必须是该课题的实际调研人员和执笔人。

(三)完成时间  自立项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

(四)研究经费  资助调研课题研究经费为每项10000元,课题结项后一次性拨付。获市领导肯定性批示的,额外奖励1000元至5000元。

五、申报材料及报送时间

请以院部或部门为单位,于2016年4月12日前,将《青岛市双百调研工程调研课题申报表》(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一式三份、《青岛市双百调研工程2016年度调研课题申报汇总表》1份报科研发展处(办公楼408室)。相关电子版发至王萍老师OA邮箱,联系电话:86051663。

 

 

科研发展处

2016年3月31日

 


附件.rar2016.3.31调研课题.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