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学术委员会是根据《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试行)》由本院专家学者组成的、负责学院学术管理的机构。
第一届学术委员会成立于2004年,成立至今已有四年时间,学术委员会对于学院营造科研氛围、奠定科研基础、培养科研梯队发挥了重要的指导和引领作用;随着学院办学规模发展和学院申报、新建专业的扩大,以及学院管理岗位人员的变动,经学院领导研究决定,进行学院第二届学术委员的改选工作。根据推选方案,具体通知如下:
一、指导原则:
1、充分体现学术管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适应学院改革的需要和学办学规模的迅速发展的要求;
3、扩大学术管理的权威和全面性, 强化学术管理的专业性,更好的发挥学术管理的职能。
二、学术委员会成员资格的基本要求
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一定数量的科研成果;
3、长期工作在教学科研岗位上,在本专业或相关专业起到的学术带头人的作用;
4、对学术管理工作热心负责。
三、推选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第五条“院学术委员会由11—1 3人组成,设主任1人,由院长担任,副主任1人,由分管科研和教学工作的副院长担任;委员由各系部民主推荐产生,各系、教育中心可各推选本系教师1人,基础部可推选2人(文理各1人),行政兼职的专业技术人员回所属专业系部参加选举”的规定,本次推选学术委员分为两类:
1、固定委员:固定委员随人事任免自然更迭,包括主任委员1名(学院院长)、副主任委员1名(分管教学、科研工作的副院长)委员2名(教务处处长、科研发展处处长)。
2、推荐委员:旅游与酒店管理学院2名、工商管理学院2名、烹饪学院1名、酒店工程学院1名、信息工程技术学院1名、艺术学院1名、基础部2名(政法、英语)、教育信息中心1名,共11名。
请各二级学院、部、教育信息中心根据本部门可推荐委员人数,按照学术委员会成员任职资格,经民主推荐,部门同意,提交候选人名单,如实填写推荐表,于3月13日(本周五)之前报至科研发展处(D楼106),并将电子版发至OA邮件。科研发展处将会同组织人事处对增补候选学术委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并报学院批准经公示无异议后,形成学院第二届学术委员会委员。
科研发展处
2009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