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青岛市社会科学规划2013年度研究项目和办理往年研究项目结项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3-02-25  浏览次数:137

各院部及相关部门:

   根据青岛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通知要求,现将申报青岛市社会科学规划2013年度研究项目和办理往年研究项目结项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发挥哲学社会科学认识世界、传承文明、创新理论、咨政育人、服务社会的作用,推进学科体系、学术观点、科研方法创新,促进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和把青岛建设成为宜居幸福的现代化国际城市提供智力支持和理论支撑。

二、申报2013年度研究项目要求

(一)选题要求

   以青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为主要选题,突出青岛地方特色和区域优势。坚持基础研究与应用对策研究相结合;既有理论深度,又有实际效果;既能推进学术进步,又能促进工作创新,力争形成一批具有重要学术价值和社会影响的研究成果。

   申报的项目可以围绕《2013年度青岛市社科规划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1)的范围设计选题,也可在此范围之外设计选题。

(二)申报资格

   申报市社科规划项目者应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祖国,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在青岛工作的公民。

   2.具有中级(或相当于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

   3.必须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指导项目的实施,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申请。

   4.申请人当年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参与其他项目的合计不超过两项。

   5.申请青年项目者(含项目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9周岁(即1974年3月4日以后出生)。

   6.不受理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和市社科规划研究项目负责人的项目。

(三)项目类别、成果形式及经费支持

   项目类别:本年度项目分为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均为后期资助经费项目。

   成果形式:本年度申报项目,最终成果形式为论文、研究报告或著作。

   项目经费:论文、研究报告类资助额每项6000—8000元,著作类每项10000—20000元。对已结项的项目,办理结项手续,拨付后期资助经费。

(四)结项要求

   1.获准立项的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项目承担方要按照项目申请书设计进行研究。若有《青岛市社科规划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的变更项目负责人、改变项目名称、改变最终成果形式、研究内容有重大调整、变更项目管理单位、变更或增补项目组成员、项目延期完成、中止项目协议、撤销项目等重要事项变更者,应向市社科规划办提出书面申请并征得同意。

   2.著作类研究成果应由国内出版社用国际标准统一书号出版。论文类研究成果应在核心期刊发表字数不少于4000字的文章;或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理论版发表字数不少于2000字的文章。不符合以上要求或以增刊、学术研讨会论文形式发表的均不予结项。研究报告类研究成果需提交正文不少于5000字的结项研究报告,并附有副市长职务及以上领导的肯定性批示。研究成果在发表时,原则上应注明“青岛市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

(五)申请书填写要求

   项目申请书(见附件2)除封面填写内容用三号宋体外,其余均用小四号宋体。“项目类别”填写一般项目或青年项目,“学科分类”填写一级学科名称,如“哲学”。项目申请人要对申请书填写的内容,特别是对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承担信誉保证。

三、往年研究项目结项要求

   (一)2012年前研究项目依据当时立项约定进行结项。结项材料包括原件1份,复印件6份(均用A4纸复印。发表在报纸上的,复印件须包括报头与发表文章;发表在期刊上的,复印件须包括期刊封面、目录页、版权页及正文;刊发在科研报告或内部刊物上的,复印件须包括领导批示和研究成果)。如一个项目有多个研究成果,由项目负责人写出结题报告并附上所有相关材料;项目引起社会反响的,请附相关材料。

   (二)结项研究报告打印要求。结项研究报告一律用A4纸双面打印。封面左上角注明“××年青岛市社科规划项目”,右上角注明“项目批准号”,均用小三号黑体;项目题目居中,用一号宋体加粗;“研究报告”居中用初号黑体;时间居中,用小二宋体加粗。扉页“××项目组成员名单”分两行打印,居中,用小二号宋体加粗,项目组负责人、项目组成员用三号黑体,作者姓名、单位用三号楷体加粗。“目录”两字居中,用初号黑体;目录一级标题用四号黑体,二级标题用四号宋体。正文用五号宋体,其中,一级标题用小三号黑体,二级标题用小三号宋体加粗,三级标题用四号宋体。主要参考文献和注释用小五号宋体,均放于文后。公开发表的论文作为附件附于文后。结项研究报告打印版样见附件3。

四、报送时间及要求

   1.自今年起,青岛市社科规划项目的申报不再提交纸质版的评审材料。请项目申报负责人于2013年3月3日将申请书及项目统计表(见附件4)电子版发送到王萍老师OA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2.请结题项目负责人于2013年3月7日将结项材料和往年市社科规划项目结项情况统计表(见附件5)报科研发展处(教学楼D楼116室)。电子版可发至王萍老师OA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科研发展处

                                           2013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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