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及相关部门:
山东省教育厅2012年度全省教育系统优秀调研成果评选即将开始,根据山东省教育厅鲁教法字(2013)1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完成的调研报告及其他调研成果,篇幅不超过8000字。该时限已结题的我院科研基金课题研究成果优先。专著、文件、总结、领导讲话、会议材料、软课题研究和理论研究文章等文体不列入评选范围。
二、奖项设置及评选方式
本次评选设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由省教育厅按照评选范围进行初审,之后组织相关领域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集中评选。各高等学校限报8篇参选成果。
三、评选标准
本次评选侧重评价调研成果进入政府决策程度,成果的思想性、科学性、指导性、可操作性,结构合理、文字简洁、行文流畅。进入决策主要包括:依据该调研成果,出台了地方性法规或政府规章;党委、政府制定了规范性文件,或者该调研成果被党委、政府的重要会议、重要文件或领导讲话吸收;对该调研成果,党委、政府的各类会议提出了推进意见,或者党委、政府的主要领导同志做出了进一步推进的批示。
四、申报材料及报送时间
1.申报材料包括山东省教育系统优秀调研成果申报表、参评成果、证明进入决策的材料,参评成果必须按照报送文本格式及装订要求。
2. 请于2013年4月2日前,各院部及相关部门将申报材料一式5份报科研发展处(教学楼D楼116室),同时报送电子版至王萍老师OA邮箱。联系电话:80677209。
科研发展处
201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