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及相关部门 :
山东省第二十七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成果要求
1、本次申报参评成果为2011年1月至12月期间正式发表或出版的符合评奖实施细则规定的成果(2007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因故未申请参加评奖的成果也可申报参评)。
2、每位作者每年只能申报一项成果(与他人合作不是首位作者的除外),每项成果只能申报一次,不准多渠道重复申报。重复申报者,一经查实,取消其三年参评资格。
二、申报办法
本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采取网上申报登记、网上成果展示、省评奖办网上审核、成果查新验证、自行客观赋分、各授权单位组织推荐、书面材料报送、省评奖办书面材料审核、组织客观赋分、专家评选会议评选、省评委会审定、公示、公布、表彰奖励的办法进行。申报基本流程如下:
1、网上填报成果信息
在规定时间内,申报者在省社科联网站(www.skj.gov.cn)评奖平台填报《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申报登记表》、《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表》等成果所有信息。因分配推荐指标需要,请务必慎重选择并写清申报渠道。
2、网上成果展示
在规定时间内,申报者在省社科联网站按照要求发布个人申报信息,公开展示参评成果概要,并接受社会监督。
3、网上审核
省评奖办在规定时间内对网上申报成果进行技术审核,通过审核后,将在第一时间通过网络或短信通知申报者。
4、成果查新和验证
经初步审核通过后的申报成果均由申报者个人报经省评奖办筛选确定的查新机构统一查新,查新结果作为评选的重要依据。申报者到省社科联网站下载成果查新表格,按要求填写后自行提交至指定查新单位,费用自理,查新报告书由查新机构分别反馈申报者及授权推荐单位邮箱,同时在盖章后统一送交省评奖办。著作作者还要在中国新闻出版总署信息中心网站(http://www.cppinfo.com)做cip核字号验证。文章重复率不得超过10%,著作和课题项目重复率不得超过20%,个人填写承诺书,超过规定比例的不得申报。省评奖办将对申报成果进行抽查,凡抽查重复率超过规定的,通报其所在单位,取消申报者三年参评资格。
5、自行客观赋分
申报者根据省社科联网站《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基础理论(A)类成果客观分数评价标准》、《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应用与普及(B)类成果客观分数评价标准》,下载客观赋分表,按成果申报类别对照标准自行赋分。自行赋分务必要实事求是,由授权推荐单位组织审核,省评奖办将在专家评选会议评选前组织专门人员审核查对。
6、申报书面材料
凡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者,到省社科联网站下载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申报登记表、评选表、客观赋分表等,根据要求如实填写后,按要求备好一切相关材料。包括:
(1)申报者按要求如实填写并加盖公章的《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申报登记表》一式二份。
(2)申报者按要求如实填写的《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表》一式三份,其中一份须经申报者所在单位负责人以及授权推荐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其它两份做匿名处理,将作者单位、姓名等有关信息涂黑直至辨认不出。
(3)提供申报成果一式三份。其中论文、研究报告需提交一份成果原件,两份成果匿名复印件;著作需提交一份原件和两份匿名处理后的原件,匿名是指将成果及表格中的作者单位、姓名、本人照片等涂黑直至辨认不出。
(4)申报成果支撑材料一式三份(其中需提供两份匿名材料,匿名要求同上条规定),一律用复印件装订成册,封面注明“参评成果有关情况”字样。支撑材料严格按照《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基础理论(A)类成果客观分数评价标准》、《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应用与普及(B)类成果客观分数评价标准》规定的内容,只提供本成果的反响情况。课题以著作形式结项的,按其最高等级出版社正式出版的(或反响最大的)一项成果作为支撑材料;课题以论文形式结项的,按其最高级别刊物正式发表的(或反响最大的)一篇论文作为支撑材料,其它材料不再作为支撑材料报送。对课题本身符合规定的领导批示和采用证明,可以作为支撑材料。
(5)由省级以上社科规划部门、科技管理部门组织通过鉴定的课题,需提交立项书和结项书原件和复印件,省社科联结项优秀课题出具省社科联结项优秀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经省评奖办审核后退还)。
(6)客观赋分表一式三份,其中一份经推荐单位审核确认并加盖公章,其它两份做匿名处理,将作者单位、姓名等可能暴露作者身份的信息涂黑直至辨认不出。
(7)申报者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注明“第二十七次社科评奖”专用。
成果书面材料原则上不退还,评奖结束后由省图书馆和省评奖办分别存档。
三、授权单位组织推荐
1、指标分配
凡是申报成果数量超过5项(含5项)的单位为授权推荐单位。省评奖办根据各单位近三年获奖数量和当年成果申报数量,按相关系数计算分配给授权推荐单位指标数额。省部属高校、省级社团申报成果数量为1—4项的,报所在地区市社科联统一组织推荐并向省评奖办报送。
2、组织推荐
各授权推荐单位要组织评选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严格按照《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实施细则》、《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基础理论(A)类成果客观分数评价标准》、《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应用与普及(B)类成果客观分数评价标准》、《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专家评选赋分标准》等工作程序要求,在对申报成果申报条件、客观赋分、匿名情况进行审核的基础上,按省评奖办所分配指标(指标分配方案另行通知),对申报成果做好推荐工作。
四、申报时间
本次成果评选以网上申报数据为基础,请严格按照时间和要求申报。
1、成果网上登记与展示时间
成果网上登记与展示时间截止至 4月28日24 时整,只在此期间开放服务器,过期将不再受理。
2、组织推荐时间和材料报送时间
若我院申报成果数量超过5项,按省社科联分配指标推荐;若我院申报成果数量为1—4项的,报青岛市社科联统一组织推荐。组织推荐时间和材料报送时间根据不同情况另行通知。
五、其它事项
1、申报参评成果首先必须在网上按规定时间申报,完成登记并展示成果概要,接受社会监督。
2、评奖通知、实施细则、登记表、评选表、客观赋分表、客观赋分标准、成果查新表、cip核字号验证保证书、重复率承诺书均可在山东省社科联网上查询、下载。山东省社科联网址:www.skj.gov.cn。
3、其它未尽事宜请按照《山东省第二十七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实施细则》执行。
科研发展处
2013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