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青岛市市级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信息来源:科研发展处  发布时间:2020-07-14  浏览次数:791

各院部、处室、中心:

2020年青岛市市级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申报教育科研成果奖的成果,主要包括正式出版的教育科研专著(不包括编著、论文集、教材、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在政府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批准的正式报刊上发表的研究论文、课题研究(实验)报告、教育调查报告等(刊物发表的原则上不少于5000字,报纸发表的原则上不少于2000字);未公开发表或出版,但有较高学术水平,对教育改革创新有重要推动作用,被市委、市政府及区、市以上部门批示、推广的研究报告、方案、决策咨询报告;通过结题鉴定的市级及以上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成果。已获青岛市级及以上教育科研成果奖励的成果,不得申报本次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教育科研成果奖的成果,符合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对推动教育改革创新、提高育人水平有较高的贡献度;具有较高的实践价值,在解决教育理论和实践问题方面有突破、有创新,或对党委政府重大教育决策的形成产生重要影响,取得了良好社会效益;具有较强的推广意义,经过实践检验、对教育改革创新进行系统总结、体现较强的示范性和借鉴意义,能够推广应用于更大范围的教育实践;具有较高的理论价值,问题明确、观点鲜明、机制制度有创新、路径和策略可操作,表述严谨、论证充分、结论可信,具有较强的解释力、科学性和原创性。

(二)每项成果的研究人员不超过6人。两人及以上合作的成果,必须经合作者同意后,与合作者(含共同主编)具名申报。成果主持人应当提供其署名的论文、专著、报告等佐证材料,证明其在成果研究中做出了主要贡献。

(三)教育科研成果取得的时间限定为201611日至20191231日。

(四)本年度成果奖实行限额申报,每部门限报1项,学院最终推选1项参评。

三、报送材料及时间

(一)报送材料

1.《青岛市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申报表》(一式3份);

2.《青岛市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成果申报汇总表》(1份);

3.成果主件(专著1本;报刊发表的文章原件1件、复印件2份;未发表的成果材料2件);

4.证明材料(不超过5件,每件复印件一式3份);

5.成果主件(专著除外)和证明材料电子版需PDF扫描。

(二)有关说明

1.申报表、汇总表应当按照表格内容加盖相关单位公章;

2.每项参评成果的材料一式3份,分装于3个档案袋中报送;

3.报送纸质材料时,应同时报送与上述纸质材料内容完全一致的电子版材料;

4.成果主件(专著除外)和证明材料电子版需PDF格式;视频材料MP4格式,不超过500M

5.所有报送的成果材料,原件在查验后当场退回,其他均不退还,请自行留底。

(三)报送时间

请以部门为单位,于2020720日下午4:00之前,将有关材料报科研发展处(办公楼408室),相应电子版可发至刘淑青老师OA邮箱。联系电话:86051663

 

科研发展处

202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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