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部省共建国家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理论实践研究课题的通知

信息来源:科研发展处  发布时间:2020-05-06  浏览次数:380

各院部、处室、中心:

山东省教育厅和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发布了《关于做好部省共建国家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理论实践研究工作的通知》(鲁教职函〔20207号)(以下简称通知)文件,就做好部省共建国家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理论实践研究工作及开展研究课题申报工作进行了部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按照附件1山东省教育厅和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鲁教职函〔20207号文件要求,参照《部省共建国家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研究课题指南》(附件2)申报。

依据通知“整合力量”、“结合优势”要求,建议各院部、处室、中心紧扣课题指南的选题范围设计题目,部门负责人统筹安排、以本部门人员为主要成员、适当跨部门整合全院教育研究力量进行申报,每部门限报1项。

二、我院申报工作时间安排

1.202051310:00前,各院部、处室、中心统一将申请书(附件3)、活页(附件4)、汇总表(附件5)、课题申报形式审查表(附件6电子版发送至王萍老师OA邮箱(邮件主题:二级院部或职能部门名称+部省共建国家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理论实践研究课题申报;每个课题的申报材料放入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名称为“课题类别+主持人姓名”)。

2.2020514-18日进行推荐评审并公示。我院限报5项。

3.2020516—18科研发展处向拟推荐评审的课题负责人反馈专家的修改意见,课题负责人修改完善课题申请书内容

4.202051910:00前,各院部、处室、中心统一报送纸质材料及电子版(办公楼408室)。纸质材料包括:《部省共建国家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理论实践研究课题申请书》(A4纸双面打印,1份)、《部省共建国家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理论实践研究课题申请书汇总表》(1份)。相应的电子版(WORD文件格式)发至王萍老师OA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三、请二级院部、职能处室、中心严格按照条件进行形式审查,课题负责人、科研秘书签字后,将课题申报形式审查表电子签名版发到王萍老师OA邮箱,纸质版待全面开学后再送至科研发展处备案。

科研发展处联系人:王萍  联系电话:86051663

  

科研发展处

202056

 

附件:

1.山东省教育厅和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鲁教职函〔20207号文件

2.部省共建国家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研究课题指南

3.部省共建国家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研究课题申报书

4.部省共建国家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研究课题论证活页(仅供校内评审使用)

5.部省共建国家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研究课题申报书汇总表

6.课题申报形式审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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