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本学期“海斯曼”系列学术活动计划的通知

信息来源:科研发展处  发布时间:2020-04-13  浏览次数:496

各二级学院:

请根据各自实际,结合教学和师生需要,本着提高质量、注重效果的原则,制定本学期“海斯曼”系列学术活动计划。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海斯曼”系列学术活动的主题为涉及学院各专业领域的前沿动态、课题研究成果等学术问题。

二、举办形式

“海斯曼”人文社科讲堂的形式主要是校内外社会科学领域的专家做学术或者行业最新发展报告;

“海斯曼”科学大讲堂的形式主要是校内外自然科学领域的专家做学术或者行业最新发展报告;

“海斯曼”学术沙龙的形式主要是圆桌座谈,大家围绕某一学术主题或者专业领域前沿热点进行探讨,畅所欲言。

每场学术活动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5小时

三、报告人资格

“海斯曼”人文社科讲堂和“海斯曼”科学大讲堂的报告人分为两类:

校外报告人,一般为各高校、科研院所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博士以上学位的专家学者;或为担任总监或总经理以上职务的行业资深人士。

校内报告人,以校内专家和学术带头人为主,原则上要求副教授以上职称,或为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

四、具体要求

1.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和开学复课工作的统筹安排,本学期 “海斯曼”人文社科讲堂、“海斯曼”科学大讲堂和“海斯曼”学术沙龙均可采取线上直播的形式举行。

2.与学院“双高计划”建设项目、技术技能创新相关的选题优先推荐。

3.本学期各二级学院举办3“海斯曼”学术活动,根据本学院专业特点和内容确定举办形式。学术活动计划避免在时间安排上过于集中。学术活动计划由二级学院院长签字确认后,交科研发展处整理,报院领导审核批准。

4.本学期已通过科研发展处申报过山东省科学大讲堂的选题,不在本次申报范围内。已申报的校外学术讲座获批立项、按计划举办并在科研发展处备案后,学期末考核分值的认定等同于校内学术活动分值。

5.各举办单位安排专人全程负责学术活动,举办前2个工作日,向学院科研发展处和宣传统战部提前申请;活动开展时,科研发展处、宣传统战部将安排专人参加活动;活动完成后,做好总结、宣传和备案工作。

五、报送时间及要求

请以二级学院为单位,于2020417日(本周五)前将本部门的活动计划纸质版报至科研发展处(办公楼408室),电子版发至刘淑青OA邮箱。


 

 科研发展处

2020413

 

 

附件: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海斯曼”系列学术活动计划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