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共青团中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2020年度项目的通知

信息来源:科研发展处  发布时间:2020-02-05  浏览次数:313

各院部及相关部门:

共青团中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对2020年度研究课题的公开招标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为推进共青团改革和繁荣发展共青团事业服务。

二、项目类别及资助经费

本招标项目为省部级项目,2020年度共设研究项目23项,包括重大项目3项、重点项目10项、一般项目10项。项目以选题方向的形式发布指南(见附件3),不具体指定项目等级和项目名称。

各课题组可自由选报项目类别。经专家组对投标课题进行价值评估后,确定本年度立项课题及类别。原则上,重大项目主要涉及对标识性概念、基石性范畴的研究提炼,旨在推动理论创新,提升理论话语的原创力和影响力,经费资助标准为10万元;重点项目主要涉及对重大理论问题、现实问题和实践经验的研究总结,旨在为理论创新提供滋养,经费资助标准为5万元;一般项目主要涉及对热点性问题、青年专业类问题进行研究,经费资助标准为1万元。每个招标选题原则上只确定一个中标课题组。

三、相关要求

1.申请人可根据课题指南设计具体题目申报。课题名称的表述均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按《投标书》的规定内容和要求填写申报材料。《投标书》文本要简洁、规范、清晰。课题论证要坚持问题导向,注重理论创新和学理论证;研究框架设计要突出研究重点,体现有限目标,不宜过于宽泛,避免大而全。

2.《投标书》要重点介绍项目负责人近3年来在相关研究领域的学术贡献和社会影响,要在总体把握国内外研究前沿和动态、综合评析同类课题研究状况和他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阐明本选题的价值和意义,体现投标者创新的学术思想、独到的学术见解和可能取得的突破。

3.所有课题立项后一个月之内须举行课题开题论证会,中期检查前须提交《课题中期进展报告表》及经费支出情况表,报送1篇成果要报,接受中期检查。

4.成果形式: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完成时间为1年。所有项目均需在“三报一刊”即《人民日报(理论版)》《求是》《光明日报(理论版)》《经济日报(理论版)》发表理论文章若干篇,并在第一署名单位处标注“共青团中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字样。

重大项目:结项为2篇理论文章和1万字研究报告。

重点项目:结项为1篇理论文章和1万字研究报告.

一般项目:结项为1篇理论文章。

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须由课题组提出书面申请报送共青团中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批准。

5.激励和淘汰机制

1)为提高科研积极性,对于超额完成上述结项任务的课题组,根据超额情况,额外奖励。

2)课题成果鉴定将严格执行专家评审制度,鉴定等级将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凡经专家鉴定为不合格的课题,参照《共青团中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项目管理办法》第十八条处理。

6.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选题不符合本公告课题指南要求,不具有重要研究价值的;“课题论证”明显简单草率,填写内容有明显缺项的;无相关前期研究成果或前期研究成果与所申报课题无关的;申请书填写内容(包括申请人及课题组成员的基本情况、前期成果等)不实、弄虚作假,或相关成果存在署名等知识产权争议的。

2)申请人主持的各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市社科规划课题和教育部有关课题被撤项或终止处理尚在资格限制期内,或有其他信誉不良记录被通报批评的。

四、申报条件

1.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以下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优先考虑在“三报一刊”发表理论文章的科研团队。重大项目申请人须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重点项目申请人须具备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课题申请单位须符合以下条件: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雄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科研信誉保证。投标要以单位名义进行,科研管理部门负责审核本单位项目申报工作。

3.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集中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作为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实施。申请的研究项目已获其他资助的,须在《投标书》中注明所申请的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严禁以内容相同的选题申请本研究中心的项目。

五、申报材料及时间

请于2020年2月28日前,各院部或部门统一报送以下材料:

1.《投标书》1式7份(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及电子版。《投标书》课题经费预算根据《共青团中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项目经费管理办法》中有关项目经费开支范围填报。

2.《课题论证》活页1式7份(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一般为8个A4版面)及电子版。活页总字数不超过7000字,文字表述中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个人信息或相关背景资料。课题名称要与《投标书》一致,一般不加副标题。前期相关研究成果只填成果名称、成果形式(如论文、专著、研究报告等)、作者排序、是否核心期刊等,不得填写作者姓名、单位、刊物或出版社名称、发表时间或刊期等。申请人承担的已结项或在研项目、与本课题无关的成果等不能作为前期成果填写。申请人的前期成果不列入参考文献。

3.招标数据统计表1份及电子版。

以上材料电子版可发至王萍老师OA邮箱,打印版待学校开学后另行提交,联系电话:86051663。逾期不予受理,谢谢各部门的合作。

 

 

科研发展处

2019年2月5日

 

 

附件:

1.共青团中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项目管理办法

2.共青团中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3.共青团中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2020年度课题指南

4.共青团中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2020年度项目投标书

5.共青团中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项目投标书《课题论证》活页

6.共青团中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2020年度项目招标数据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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