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山东省科普专家人才库成员的通知

信息来源:科研发展处  发布时间:2018-09-17  浏览次数:1328

各二级院部及相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科普工作会议精神加强科普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科技专家、专业技术人才在科普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山东省委组织部和山东省科学技术协会等多部门近日联合发文《关于组建山东省科普专家人才库的通知》(鲁科协发〔201848号)。根据通知要求,现将学院申报山东省科普专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建方式

1.科普专家人才库以自然科学、技术科学、工程技术及其相关科学的一级学科为单位建设,评议确认一批具有学术造诣和科普能力的专家,评议确认一批具有专业技术特长的专家,组成科普团队。

2.专家入选采取“个人自荐、组织推荐、同行评议”相结合的方式,申报人提交相关信息和证明材料;由省科协组织评审委员会对申报人选进行评审,确定最后入选专家并进行公示,无异后列入专家库。

3.根据专家科普能力、社会影响等,在每个学科设首席专家、专家,邀请省内外院士、社会知名专家为荣誉专家。

二、入选条件

1.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全面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2.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创新、求实、协作、奉献”的科学精神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

3.在本专业(行业)有较深造诣,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权威性;首席专家应在本学科领域内具有较高学术权威和社会声望,能够正确把握和引领学科及科普发展方向。

三、主要职责

1.参与科普发展问题研究、科普工作咨询等,为全省科普事业发展提供决策参考。

2.参与有关重大事件和社会热点科普工作,及时向公众进行答疑解惑。

3.参与全国科普日等重大科普活动及山东科学大讲堂、农业科技志愿服务等日常性科普活动。

4.参与全省科普项目招投标、评估、评审、验收等活动。

四、激励保障

1.入选专家由主办单位颁发证书,并以适当方式进行宣传推介。

2.入选专家可优先参与主办单位组织的业务研讨、科研项目、专家咨询等,并可依法依规获取相应劳动报酬。

3.入选专家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作为主办单位表彰奖励的推荐对象。

五、申报要求

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人请于925日(下周二)前填写《山东省科普专家人才申报表》(附件1),以院部或部门为单位汇总后将电子版发至刘淑青OA邮箱。联系电话:86051663

 

 

科研发展处

2018917

 

 附件1:山东省科普专家人才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