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23年度青岛市“社科大讲堂”新增课程及核对原有课程信息的通知

信息来源:科研发展处  发布时间:2023-03-01  浏览次数:615


各院部、处室、中心

青岛市“社科大讲堂”活动作为青岛市社科联贯彻《山东省社会科学普及条例》和服务基层干部群众的一项重要举措,自201410月启动以来,采取征集青岛市社科界专家讲座课程,由乡镇(街道)、村(社区)、社科普及教育基地、企事业单位点课的方式,将高品质的讲座送进基层,已成为我市社科普及工作的重要阵地,得到基层干部群众和社科界专家的普遍好评。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构建与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相适应的社科普及工作新格局,现征集青岛市“社科大讲堂”讲座新增课程。

一、新增讲座课程范围

新增课程重点征集范围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课程、正确理解和大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课程、构建全面从严治党体系课程、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普及课程、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全民国防教育课程、深入推进中华文化“两创”课程以及与即将开展的主题教育相配套的课程等。除重点讲座课程外,专家申报的其他内容新增课程,可一并申报。新增课程经审核整理后,列入青岛市“社科大讲堂”课程备选目录,发至各区市和社科普及教育基地进行“点课”。

二、原有课程信息核对

除征集新增讲座课程外,请各院部、处室、中心对照《青岛市“社科大讲堂”原有课程目录》(附件1),组织专家本人,认真核对原有职务、职称、课程名称等信息。如专家本人未提出修改的,2023年度原则上沿用原有课程信息。

三、相关工作要求

1.请各院部、处室、中心广泛发动社科专家申报讲座课程,积极参与青岛市“社科大讲堂”活动,各二级学院至少申报1新增讲座课程。申报新增课程及更新完善原有课程时,均请提交专家登记表(附件2)、讲座信息(附件3)和课程汇总表(附件4)。

2.青岛市“社科大讲堂”授课专家讲座劳务费由市社科联统一支付。

3.请以部门为单位,于202337日前以部门为单位将纸质版材料(一式一份)报至科研发展处(办公楼408室),电子版发送至刘淑青老师OA邮箱,学院依据材料情况,择优推荐讲座课程。联系电话:51663

 

科研发展处

202331

 

   附件:1.青岛市“社科大讲堂”原有课程目录

      2.青岛市社科普及专家登记表

      3.青岛市“社科大讲堂”专家讲座信息

      4.青岛市“社科大讲堂”课程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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