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度学院科研基金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科研发展处  发布时间:2021-10-05  浏览次数:806

各课题主持人: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科研基金课题的结题管理,结合科研工作安排,科研发展处将于10月份集中开展学院科研基金课题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2020年度学院科研基金重点课题、青年课题、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

二、提交材料要求

1.立项申请书。

2.开题报告。重点课题要有课题开题报告。

3.鉴定申请。说明课题完成计划规定指标情况、结题方式(函审或会审)。

4.鉴定专家委员会名单(见附件1)。鉴定专家委员会由3位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业专家组成,校内专家不得超过1人,不得作为主任委员。

5.工作报告、研究报告。工作报告要对研究组织、计划实施和研究心得进行总结。研究报告内容要与申请书相符合,不少于1万字。

6.文本复制检测报告单。文本复制检测报告单要求经学院图书馆等查重机构盖章。课题研究报告重复率不得超过30%,超过规定比例的不得申请结题。

7.学术论文。重点课题应至少公开发表一篇学术论文,2020年度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专项课题公开发表一篇学术论文。在论文发表时必须标注“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基金资助”字样,不标注者,验收时不予结题。论文内容要与立项课题研究内容一致。提供包括封面、目录、正文的PDF版。

7.科研成果鉴定证书(见附件2)。

请将以上材料电子版按照次序存入文件夹,文件夹命名为主持人姓名+手机号码。

三、时间安排

1.1025-29日为本学期集中受理结题材料阶段,请各课题主持人将结题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王萍老师OA邮箱。

2.1110日前科研发展处审核各课题结题材料,符合结题条件的课题发放同意鉴定批复、专家鉴定意见表。

3.1118日前,课题组采用会审或函审方式自行组织专家鉴定。专家在认真审核结题材料的基础上,提出鉴定意见,意见包括:

1)是否完成《课题立项申请书》中的研究目标和任务;

2)研究成果达到的水平,值得肯定的成果、优点和创新之处;

3)需进一步深化完善的意见和建议。

由鉴定委员会专家填写专家鉴定意见表。其中,函审方式:主任委员除填写本人意见外,还要作为鉴定委员会主任身份,填写总体意见;会审方式只需要填写综合意见,由专家鉴定委员会专家分别签名。

4.1124-30日集中受理最终鉴定备案材料。备案材料按照课题存档材料封面、立项申请书、开题报告(只限重点课题)、鉴定申请、同意鉴定批复、鉴定委员会名单、工作报告、研究报告、学术论文、科研成果鉴定书的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连同电子版及基金课题存档登记表的电子版(附件3)一并报送科研发展处存档,同时把课题录入科研管理系统。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研发展处,内线电话: 51663

 

 

科研发展处

2021105

 

附件:

1.学院科研基金课题鉴定专家委员会名单

2.学院科研基金课题结题鉴定证书

3.学院科研基金课题存档登记表

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