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山东省国资国企系统优秀研究成果的通知

信息来源:科研发展处  发布时间:2020-03-30  浏览次数:616

各院部、处室、中心:

根据山东省国资委及省商业集团《关于开展2019年度全省国资国企系统优秀研究成果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学院2019年度全省国资国企系统优秀研究成果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符合下列条件并在2019年度形成的属于国资国企工作领域的调研报告、经济运行分析报告、决策咨询报告、论文或其他应用性研究成果(不含专业技术类、工程类成果)均可参加评选,包括:全省国资系统有关单位或个人独立或合作完成的研究成果;与系统外单位或个人合作完成,但由系统内单位或个人担任第一作者的研究成果。国家法律法规及申报单位内部规章中明确规定属于保密范围或署名有争议或其他不适合参评的研究成果不得申报。

为鼓励引导加强企业经济运行分析工作,促进提高经济运行研究水平,本次评选山东省国资委将拿出一定获奖名额,专项用于企业经济运行分析报告评选。

二、注意事项及报送内容

1.研究成果应具原创性。如发现以剽窃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全省国资系统优秀研究成果称号的,将撤销称号并对申报单位和申报人予以通报批评。

2.申报人需填写《全省国资系统优秀研究成果申报名单》和《全省国资系统优秀研究成果登记表》,同时报送研究成果及研究成果应用情况证明材料电子版。每篇作者原则不超过8人。

研究成果应用情况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并有相应的证明材料。一是被国家级、省级核心刊物刊登或被编入高校教科书案例情况;二是进入市级以上党委、政府决策情况;三是得到国家部委、省直部门或市级以上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情况;四是市级以上国资监管机构、国有企业依据该成果制定文件或做出决策情况;五是依据该成果创造的经验做法推广情况等。

三、报送时间

以部门为单位202043日(本周五)15:00,将《全省国资系统优秀研究成果申报名单》、《全省国资系统优秀研究成果登记表》、研究成果及研究成果应用情况证明材料电子版发至刘淑青老师OA邮箱,逾期报送的不列入本次评选范围。联系电话:86051663

 

 

科研发展处

2020330

   

  附件1:全省国资系统优秀研究成果申报名单.doc

  附件2:全省国资系统优秀研究成果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