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8年度学院科研基金课题的通知

信息来源:科研发展处  发布时间:2018-10-26  浏览次数:1481

各院部及相关部门:

2018年度学院科研基金课题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和课题经费

本年度申报课题分为招标课题、重点课题、青年课题、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专项课题四大类

本年度课题经费将按照新修订的《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和《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科研成果奖励办法》执行,课题结题后,按照课题类别统一进行奖励。招标课题10000/项;重点课题分三个档次,分别为6000/项、4000/项、3000/项;青年课题、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专项课题分别为2000/项。

二、申报限额

本年度招标课题面向全院公开招标,不限定申报数量,最终立项由学院领导确定。其他类别课题继续实行限额申报。各二级院部分别根据全体教职工人数的10%确定重点课题、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专项课题的申报限额;青年教师的10%确定青年课题的申报限额。各行政部门按照实际在岗人数的5%确定申报限额。请各二级院部及相关行政部门严格审核,择优推荐。

三、课题范围

(一)根据学院工作实际和发展需要,2018年度学院招标课题共设立以下四项:

1.学院战略定位及实现路径研究

2.学院全员考核体系建设研究

3.学院学分制改革体系路径实践研究

4.“新高考”背景下学院招生体系改革与应对策略研究

(二)其他类别课题可参考《2018年度学院科研基金课题指南》中所列题目的方向、范围选题,或结合已有的研究基础和方向自拟题目。

四、申报要求

1.重点课题主持人要求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青年课题主持人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专项课题面向我院从事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的一线教师及相关人员。

2.每位主持人只能申报1项课题,参与其他课题研究不能超过2项。

3.课题组人员学科结构合理,本院教师不少于3人。

4.研究课题一般不重复资助,其研究内容不得与近几年立项的学院基金课题相同。

5.在研学院科研基金课题及未按相关要求开展课题研究的课题主持人原则上不得再次申报。

五、完成时间

招标课题时限半年,其他类别课题完成时限为1年。立项课题原则上不允许延期结题。如确有特殊原因须申请延期的,延期一般不能超过半年。延期半年仍不能完成的课题,将予以撤项处理。

六、成果要求

招标课题的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及政策性文件;重点课题、青年课题、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专项课题的成果形式必须有结题报告,同时重点课题应至少公开发表一篇学术论文,青年课题、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专项课题应至少向学院学报投稿一篇。在论文发表时必须标注“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基金资助”字样,不标注者,验收时不予结题。

其他事宜按新修订的《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基金课题管理办法》执行。

七、申报材料及时间

请各院部及相关部门于2018116日(周二)前,将《学院科研基金课题立项申请书》(一式2份)、《学院科研基金课题立项申请活页》(一式2份)、汇总表(1份)及相应电子版报科研发展处(办公楼408室),电子版可发至王萍老师OA邮箱,过期不予受理。联系电话:86051663

  

科研发展处

20181026

附件:

1.2018年度学院科研基金课题指南

2.学院科研基金课题立项申请书

3.学院科研基金课题立项申请活页

4.2018年度学院招标课题申报汇总表

5.2018年度学院重点课题申报汇总表

6.2018年度学院青年课题申报汇总表

7.2018年度学院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专项课题申报汇总表

8.学院科研基金课题管理办法(修订)

9.学院科研成果奖励办法(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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